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辽港控股XXXXX公司粮食分公司23#、25#、31#、33#、34#及38#泊位新增货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XXXXX传 真:XXXXX通讯地址:XXXXX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0窗口邮 编:11500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港控股XXXXX公司粮食分公司23#、...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