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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芜湖市镜湖区医院镜湖区基层卫生服务中心疫情救治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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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芜湖市镜湖区医院:你单位报来的《芜湖市镜湖区医院镜湖区基层卫生服务中心疫情救治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一、该项目位于镜湖区赭山中路与弋江路交叉口,赭山中路宜邻中心内。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经镜湖区发改委批准备案(项目代码:2305-340202-04-05-979068)。主要建设内容:建筑面积3167.97㎡,共设30张床位。设有基本医疗、预防保健、体检、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医疗康复、计划生育等职能科室,不设置传染病、肺结核、手术室、产房等科室。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处理后,外排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相关限值要求。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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