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XXXXX公司:你公司《安徽XXXXX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仿石路缘石及水泥稳定土粒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保XXXXX公司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函审意见,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各项要求前提下,我局同意项目建设,相关审批意见如下: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二、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511.25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本项目利用安徽XXXXX公司现有厂房,改造生产车间 2000 平方米,配套购置破碎机、筛分机、500 型水稳拌合机、砌块成型机、码垛机、水磨机等生产设备及质量检测仪器等辅助设备。配套建设环保、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达年产20万立方米仿石路缘石及水泥稳定土粒料的规模。三、严格按《报告表》和本函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无施工期。营运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碎石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碎石清洗;拌合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水磨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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