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县城市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先行登记保存了一批违法行为涉及的商品、电子秤、音响、施工工具、遮阳伞等物品(具体见附件),至今无人前来认领处置。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请有关当事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等材料到固镇县城市管理局服务大厅前来认领处置有关物品(2022年12月31日之前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逾期未认领处置的,我单位将对上述物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地址:XXXXXont>联系电话:0552—6015148附件:《逾期无人认领物品统计表》 固镇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11月27日 逾期无人认领物品统计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序号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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